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财经:今年乐高集团连续第五年参与进博会,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如何看待进博会的作用?
黄国强:进博会是一个非常好的平台。进博会为来自世界各国的品牌和企业提供了一个向中国消费者介绍新产品、新技术和新体验的绝佳平台,它还为跨国公司创造了与当地合作伙伴、政府等有关方面交流的机会。
作为进博会的“五年级生”,我们不仅见证了进博会越办越好,更是见证了其作为中国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窗口,为外资企业在华发展带来了市场机遇。
进博会不仅为乐高集团创造了传递品牌价值观的窗口,帮助我们将“在玩乐中学习和发展”的理念传递给更多中国家庭。借助进博会的平台和溢出效应,我们也进一步提升了在中国的品牌知名度和企业声誉,在华业务取得了丰硕成果。
今年是乐高集团的九十周年。在这个特别有纪念意义的时刻,我们非常高兴能够连续第五届参加进博会,通过进博会与更多中国儿童和家庭分享玩乐的力量,共同见证我们深耕中国市场所取得的成绩和未来信心满满的发展计划。
中新财经:乐高集团今年已经成立90周年,在中国深耕几十年,取得了哪些发展成果?如何看待中国市场和营商环境的变化?
黄国强:乐高集团成立于1932年。时至今日,全球总部仍然位于丹麦比隆的乐高集团已经发展成世界上最大的玩具企业之一。我们的产品在超过130个国家和地区进行销售,在全球范围内拥有24000多名员工。
从最初的木头鸭子玩具,到目前最新款的乐高产品系列,90年来,我们始终秉持着初心和使命,以玩乐来启迪和培养未来的建设者,也就是孩子们。并通过不断创新的乐高玩乐体验,赋予更多小朋友们通过玩乐进行学习和发展的机会。
乐高产品于1980年代正式销往中国。2014年,在上海建立中国区总部;2016年,嘉兴工厂竣工投产,乐高集团不断扩大在中国市场的业务。
受益于中国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乐高集团的在华业务收获了许多机遇,取得了丰硕的业务成果。自2016年在上海开启中国第一家乐高品牌零售店以来,乐高集团已在过去五年多时间里,在中国大陆开设了380多家品牌零售店,覆盖全国100多个城市。此外,乐高集团的线上电商业务也获得了蓬勃的发展,不断深入与中国主流电商平台的合作,并保持活跃。此外,自2018年在第一届进博会发布首款中国传统节日套装以来,乐高集团已推出了41款设计灵感来自于中国文化和传统的玩具套装。
得益于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和更加友好的营商环境,乐高集团的中国业务获得了快速发展。中国市场潜力巨大,市场空间广阔——不但一、二线城市蓬勃发展,更有广阔多元的下沉市场值得期待。
中新财经:乐高集团加快线下扩张,今年拟在中国市场新开80家店,还进一步加大对嘉兴工厂的投资,营收增长达到两位数,这是基于什么考量?
黄国强:虽然受到疫情的影响,但我们发现在疫情控制允许的情况下,消费者对于来到门店体验很有热情,并且需求巨大。因此我们将继续投资于品牌零售业务在中国的发展。
我们认为,实体零售店依然是重要的购物渠道和平台,能够让消费者快速发现新产品、立即获得体验,并与品牌建立有意义的联结。即便这两年疫情带来了很多不确定性,但我们仍持续致力于为消费者打造独特的实体零售体验,把玩乐的力量传递给更多的儿童和家庭。
今年年初,我们宣布了将扩大位于中国嘉兴市的工厂业务,增加产能以进一步支持中国和亚洲地区业务的长期发展。近年来,我们看到在中国市场,对富有创意和趣味、高质量和安全的乐高玩乐体验的需求强劲。
中新财经:更多国内外品牌入局积木玩具行业,中国的国产品牌也在崛起,外部消费环境也在变化,乐高集团将如何应对行业竞争的加剧和环境变化的挑战?未来有哪些发展规划?
黄国强:我们认为,乐高集团在中国市场还很年轻,还有很大的成长和发展空间。我们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继续深耕中国大市场,尤其是在品牌建设、产品创新、零售业务拓展和可持续发展等领域,为更多的中国儿童和家庭提供富有创意的乐高玩乐体验,帮助孩子们在玩乐中学习和成长。
我们将持续拓展零售网络,触达更多二三线、四五线城市,开辟更广阔多元的下沉市场,为当地消费者提供更具互动性的沉浸式购物体验。同时,线下品牌零售店与线上平台优势互补,并行发展,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多触点的品牌服务。
此外,我们将继续关注数字化创新,赋能品牌的发展。目前,我们已在上海部署了数字化人才中心,持续招募专业人才,以满足本地市场的数字化技术需求。
与此同时,我们也将持续发布创新的产品,满足世界各地儿童、家庭、各年龄段消费者的期待。持续在中国打造乐高品牌,并保护品牌知识产权。
同时,我们还会携手各方,加快可持续发展及社会责任领域的项目进展,为创建一个更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努力。(完)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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