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下这口酥脆鲜香,儿时的年味也回来了。原汁原味的幸福,往往藏在最简单的食物里。
清晨的早餐摊,陪伴了每个上学日。绿豆面饼丝浇上麻酱带来的幸福感,拥有让人安心的魔力。
“走,饮茶先啦!”男女老少围坐一桌,吃着早茶,谈笑风生,好不热闹。
油辣椒、糟辣椒、胡辣椒、折耳根。品尝家乡百般滋味,方知滚烫人生可贵。
冰糖葫芦车,儿时的回忆,小时候的味道。
这是家乡不变的那一抹甜,五彩缤纷却不艳眼,在不经意间能宽慰人心。
地摊小海鲜,鲜甜的味蕾记忆,每一口都是乡愁~
你想家,家也很想你
家乡的味道
永远都是心中最浪漫的记忆
刻在心头的老地方
是永远的风景
纵使他乡万盏灯,不抵故乡当头月。家乡湖面倒映的月光,是追梦路上的保护色。
音乐、冰雪,所有关于浪漫的一切,构成了独特的家乡记忆。
家乡拥有童话般的治愈力,自由自在,真诚且美好。
让光充满自己,也让自己发出亮光。新的一年,开启你灿若朝阳的人生吧。
家乡是让无数候鸟栖息的湿地,也是让心休息的自留地。当静下心来感受生活,就会发现美好悄然而至。
这座小城,理性而优雅,静谧有力量,不仅能安顿自己,亦能感染他人。
海边的火箭发射基地,童年时就埋下了好奇的种子。对生活带着满腔热情长大,终将抵达向往的快乐星球。
摸不到的丹霞山脉,乘着热气球,就能换个方式领略家乡的美。
家乡倒映星海的长江,波光粼粼,简单纯粹闪闪发光,是创造奇迹的力量。
家乡
是永远拍不完的浪漫
记忆中的“烟火”
是儿时的玩伴
是璀璨的烟花
是故乡的袅袅炊烟
故乡的炊烟,在梦里、心里、记忆里,连接思乡的情思,成为最美最难忘的记忆,珍贵而真切。
把传统的美和创新的趣带给所有人,有你就是好日子,年年岁岁有锦鲤,岁岁年年添新意。
街角的报刊亭,就像一座桥梁,承载着几代人的记忆。
儿时看皮影戏的快乐,是专属的精神资产。在纷扰的生活里保持童心,不舍自由纯粹,过可爱的人生。
那些自由自在的奔跑,不顾一切大笑的时光,是少年时代的记忆,也是赤诚不变的快乐底色。
回旋在胡同上方的鸽哨声,是儿时最熟悉的记忆。走进胡同深处了解家长里短,也能飞往更高的蓝天,俯瞰人生百态。
小时候看不懂的戏,如今早已读懂了其中道理。如果命运如剧本,就做自己人生最好的导演。
走进一家温馨的咖啡店,或许就是为了遇见温暖的你。朝朝暮暮又年年
烟火在人间
家乡的一角一瞥一瞬
总有一处风景
让你心动和留恋
也总有一条街道
留着只属于你的故事
记忆中的童年味道,温暖且不变。
最诗意的生活,就藏在日常里,为人间烟火增添浪漫意趣。
离家最近的菜市场,不仅藏着熟悉的滋味,更滋养着平静悠然的内心。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又想起那一年在家乡的春光里,拍到的小奶猫。
记忆中的童年味道,温暖且不变。
心怀期许,人生总会柿柿如意。家乡可爱大柿子,新的一年好事连连,日子甜甜。
还记得老家楼下的那棵桂花树吗?关于家乡的记忆,一定会有桂花的香甜。
那年在街头偶遇的小狗与花车,感觉整个世界都明亮了。
家乡的烟火气
治愈着每一位离家的孩子
你找到家乡了吗?
这一年
你一定攒了好多话想和亲人说
愿我们都能早日平安到家
陪陪家人
度过一段温暖时光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监制/李浙 主编/马文佳 编辑/张娅喃 校对/高少卓 图片/快手“500个家乡”项目组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