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茶叶 从安溪走向世界******
安溪,地处闽南金三角泉州、厦门、漳州中间结合部,是中国乌龙茶之乡。“从宋元时期开始,只要船能到的地方,就有安溪的茶。”谈到安溪茶的发展历史,魏月德自豪地说道。
茶农正在茶园采摘茶叶(受访者供图)
作为海上丝绸之路上的常客,中国茶一直是对外重要的中国符号。而安溪铁观音作为乌龙茶中最为璀璨的一颗明珠,也一直在世界的舞台上展示着其独有的魅力。
“安溪县的产茶历史始于唐朝,宋元时期安溪茶叶作为重要的外销商品,通过海上丝绸之路走向世界。至明代中叶,安溪全县已经大面积种植茶叶。清朝雍正年间发现了安溪铁观音这一珍稀茶树品种,20世纪初,安溪铁观音成为畅销东南亚的‘侨销茶’。侨居东南亚各国的安溪人,积极行销家乡的乌龙茶,倡导饮用家乡的乌龙茶。”魏月德介绍。
铁观音母树前的石碑(受访者供图)
七泡有余香,独具观音韵。原产于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的铁观音,已有300多年的历史。在这里有一个关于铁观音的美丽传说:300年前,魏月德的祖先魏荫发现一株破石而出的茶树,便将此茶树在打石坑压苗繁殖,日后成为了中国最有名的茶之一。
今年5月20日,安溪铁观音茶文化系统被联合国认定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1月29日,在包含铁观音制作技艺的“中国传统制茶技艺及其相关习俗”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传承了300多年的铁观音,如今还在继续发挥属于它的活力,护佑着所有安溪人民,如今安溪铁观音也已成长为安溪的民生产业和富民产业。
魏月德在进行制作工艺中的摇青步骤(受访者供图)
“在我们安溪全县茶园面积有60万亩,年产量6.2万吨,涉茶总产值250亿元。安溪茶叶出口日本、东南亚、欧盟等63个国家和地区。很多茶农因茶脱贫,因茶致富。农民纯收入的50%以上来自于茶产业。在我们安溪,茶承载了百万茶乡人的富裕之梦。”今年59岁的魏月德已经与茶打了44年交道了。
从刚开始接触茶时的不喜欢到喜欢到热爱,再到现在肩负传承的使命,魏月德很是感慨。2008年,魏月德被评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乌龙茶制作技艺铁观音制作技艺代表性传承人。他也开始把越来越多的精力用在传播铁观音制作技艺和文化上。
魏月德在进行制作工艺中的凉青步骤(受访者供图)
“我的一生,只做一件事情,就是铁观音。”为了做好这件事,魏月德用了15年的时间编制出版了《铁观音秘笈》。“我请县文史馆的一个专家帮忙执笔,我口述,他来写。我把祖辈留下来的技艺,和自己半辈子摸索出来的经验,都写到了这本书里。”魏月德用了15年的时间编制出版了《铁观音秘笈》。
除此以外,他还出版《铁观音的前世今生》《魏荫与铁观音》和《魏荫铁观音探源》等著作,为安溪铁观音制作技艺的传承与研究作了不懈努力。
“我不希望铁观音技艺只藏在一个家族的‘秘笈’里,它应该传播向全世界。物质是需要用文字去进行保留的,一个人的保存是会失传的。一个好的东西,要让大家能够分享,能够保存。”魏月德说。对学茶、做茶、爱茶的人,魏月德一向来者不拒,几十年来,徒弟已有数百个,学有所成出师者数名。
魏月德说:“我永远都是一名安溪铁观音茶文化推广的志愿者。只要学茶的人还在,铁观音传统制作技艺的传承就不会中断。”如今,那颗300年的母树依然枝繁叶茂,铁观音茶树也早已遍布全国各地,更从中国走向了世界……(岳沛 靳铃涵)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